自今年4月28至6月11日以来,许昌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4起,直接财产损失约1.24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均为电气故障引发火灾。
起火电动车涉及:
金彭、绿彭、瑞玛、爱玛、宗申、望江、新日、小鸟、小刀、奥牛、武林风等11个品牌(其中爱玛、金彭、小鸟牌发生火灾各2起,其余品牌各1起)。
起火电池涉及:
江苏省沭阳开发区天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天能电池48V12ah、浙江省湖州市超威集团的超威电池48V12Ah。
从起火地区看:魏都区3起、长葛市4起、东城区3起、鄢陵县、襄城县、建安区、开发区各1起。
从起火状态看:停放充电中起火3起,停放未充电状态起火5起,行驶中起火6起。
从起火原因看:电池故障3起,短路引发火灾8起,接触不良引发火灾3起。
据悉,目前多数公共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有智能检测和断电保护功能,在电动自行车电池发生电气线路或电池故障时能够智能切断电源。车主在发现无法充电、充电时电池发热量过大、有塑料加热或焦糊味道等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充电,前往正规维修点进行检测并更换原车原装原型号的电池和配件。不可自行改装、维修蓄电池,更不要将电动自行车或电池拿到室内停放或充电。
电动自行车电池一旦起火,往往爆炸燃烧,产生大量有毒高温烟气,当周边堆积了可燃物时,火势将在短时间内迅速蔓延。造成锂电池爆炸主要因素为短路。在使用过程中,碰撞、改装、电池质量不过关、不同品牌混用等情况都会造成电池内部损伤,即使在不充电、不使用的状态下,已经损伤的电池也会出现内部短路从而引发火灾。当长时间或通宵进行充电的时候,更会增加其发生内部短路的风险。同时,电动车上部件多为塑料制品,一旦起火,会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因此无论是电动自行车还是其电池,都不可进楼、入户停放或充电。
在此,消防部门提示广大市民,提高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意识,按照使用说明在户外集中充电场所规范操作充电,切勿将电池携带进楼入户。各单位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制止在建筑物内违规停放、充电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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