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消防设施操作员>正文

浙江省关于恢复历史遗留初级考生线上实操考核的通知

2022-05-09 来源:华诺联动
各位考生:

鉴于目前浙江省疫情形势趋于缓解,鉴定站将于5月16日起恢复历史遗留初级考生线上实操考核,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标准及方式

《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标准废止。按照部消防救援局要求,此次鉴定全部按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要求执行。

技能考核实行百分制,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线上实操考核”将采用浙江鉴定站理论考场计算机,通过全国考试系统平台组织开展考核,其成绩等同线下实操考核成绩。

★温馨提示:

为帮助初级考生熟悉了解线上实操机考操作方式,指导中心网站【考试服务】板块已同步发布系统操作讲解视频和操作练习软件,初级考生可点击视频收看操作讲解也可下载操作练习软件进行操作练习。(网址:https://xfhyjd.119.gov.cn/)

图片

 

二、鉴定对象

本次“线上实操考核”鉴定对象为历史遗留初级考生(2019年第三、四批次报名且理论成绩合格但实操待考)

三、鉴定时间及地点

(一)鉴定时间:具体时间以本通知中《历史遗留考生线上实操考试安排表》(见附件)为准,安排表将及时更新,请考生时刻关注本通知

(二)鉴定地点: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北门(绍兴市越城区育贤东路1188号)。车辆及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图片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考生进入营区务必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携带身份证原件,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且不带星)、签订《健康应试承诺书》(见附件),并请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图片

(二)考生经测温、消杀后,由鉴定站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行信息登记、签订承诺书及身份核验后进入待考区等候。

(三)考试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鉴定考核无关的其它区域。考试结束后及时离场,不得逗留。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鉴定:

1.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或行程码带星号;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3.鉴定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

4.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区域以及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三区”旅居史;

5.未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请提前告知鉴定站,鉴定站将根据考试安排情况另行通知考试时间。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

2、具体考试时间请留意本站公告或鉴定站发送的手机短信通知。

3、已参加过线上实操考核的人员不再安排线上实操考核。

咨询电话:0575-88226025

 

附件:历史遗留考生线上实操考试安排表附件:健康应试承诺书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5FsSYPJfMvopSaXje6ENw?pwd=rm18

提取码:rm18


图片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2年5月9日

内容来源:浙江鉴定站

【消防行】平台主要包含《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中级和高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和二级),以及《消防员》的网课。其中《消防设施操作员》的网课包含:理论课程、理论题库、技能操作课程、技能操作题库、设施设备操作、直播课堂。电脑端、微信端、手机APP端、小程序等均可登录学习。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http://www.xfx119.com或关注【消防行】微信公众号xfx-119浏览! 


登录消防行,考证练技能” 的【消防行】这一平台成为您依恋不舍、关注不忘、常用不弃的好帮手、好助手、好援手!

 欢迎致电:13331387656(微信同号)、15614100238(微信同号)、13331383896(微信同号)、15631166626(微信同号)或加老师微信。

看完了请分享给您的朋友,

让关注消防的人都知道哦!

图片

消防行  伴你行

图片

微信号:xfx-119

消考行  你能行

图片

微信号:xfks-119





最新热点

国家消防救援局通知!国务院安委办:即日开展大整治!关于山东省消防行业职业鉴定站2023年4月鉴定的公告关于山东省消防行业职业鉴定站2023年4月鉴定的公告北京关于2023年2月份消防设施操作员历史积压考生鉴定安排的通知北京关于2023年2月份消防设施操作员历史积压考生鉴定安排的通知关于全面恢复四川省2022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关于消防行业职业鉴定2019年历史积压考生2022年8月实操考试安排的公告山东省关于消防行业职业鉴定2019年历史积压考生2022年8月实操考试安排的公告关于注册消防工程师新版教材的问题,来做解答!江苏关于领取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通知浙江省关于发放2022年第一批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河北省关于领取2021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通知河北省关于领取2021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通知安徽省关于对2022年度第2批次中级考生实操鉴定时间安排的公告关于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放2021年第二、三批次证书的通知贵州省关于增加2022年第二批次鉴定人数的公告贵州省关于增加2022年第二批次鉴定人数的公告河北省关于2021.12-2022.1已安排鉴定考生发票开具的补充通知河北省关于2021.12-2022.1已安排鉴定考生发票开具的补充通知甘肃省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新疆关于恢复2022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新疆关于恢复2022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浙江省关于恢复历史遗留初级考生线上实操考核的通知浙江省关于恢复历史遗留初级考生线上实操考核的通知北京关于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查询说明的通告北京关于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查询说明的通告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收集2019年消防设施操作员符合补考资格考生信息的公告浙江省关于2019年部分历史遗留中级考生职业方向申报的通知浙江省关于2019年部分历史遗留中级考生职业方向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