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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厦门分站)2026年10月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2026-10-08 来源:消防安全教育资源网

按照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10月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人数

本批次共计划鉴定800人,其中初级消防设施监控操作10人,中级消防设施监控操作700人,中级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90人。

二、报考流程

补考报名时间:10月1日至3日;

缴费时间:10月4日至9日14时;

考核日期预选时间:10月9日至11日;

打印准考证:10月13日起;

考试时间:10月15日至3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方式

(一)首次报名

考生可通过“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官网”、“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网”以及“南京训练总队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报名。相应报名资料要求见《报名指导手册》(附件1)。

(二)补考报名

每月1日至3日、16日至18日为补考报名时间。具备补考资格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补考报名,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补考。

四、缴费提示

一、缴费方式

通过报名审核的人员在缴费公告发布后会收到【厦门市信息中心】发送的短信,可复制或记录短信提供的(缴款人:根据报名系统个人信息里面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自动生成)缴款识别码:3502**,通过统一支付平台(https://zhcz.cz.xm.gov.cn/350200/)非税缴款选择支付宝或微信渠道缴款;也可直接通过“微信”进行缴费(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2)。

1、网址直接缴费方式

打开网址→(https://zhcz.cz.xm.gov.cn/350200/)→点击非税缴费→输入缴款识别码→缴款人(要与短信或公告附件3的缴款人一致)→验证码→确认支付→选择支付方式(微信或支付宝)→根据选择方式,确认支付进行缴款。

2、微信的缴费方式

打开微信→我的→服务→城市服务→政务综合→非税缴款→输入缴款识别码→缴款人(要与短信或公告附件3的缴款人一致)→验证码→点击下一步→确认支付进行缴款。

3、电子票据获取方式

①通过i厦门手机APP→搜索财政电子票据→电子缴款书→手输查验→输入非税缴款码、缴款人(要与短信或公告附件3的缴款人一致)、随机码→查看电子票据

②通过厦门市财政局官网→办事服务→财政电子票据查验→电子缴款书→输入非税缴款码、缴款人(要与短信或公告附件2的缴款人一致)、随机码→查看电子票据

(二)缴费注意事项

缴费系统与报名系统中缴费状态存在一定的时间差,缴费时间截止后将统一在报名系统内更新缴费状态。考生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鉴定。

温馨提示:未收到短信的人员可查看自己手机是否设置了短信过滤功能或在公告(附件3)查找自己的缴款识别码,请考生认真核对核对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和开票名称后再进行缴费,缴费后不可更改发票名称,考生因重名未核对证件号等其他自身原因缴错费用或未能参加鉴定的不能予以退费。

五、资料抽查

为提升审核质效,切实维护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求,依据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标准,我站将根据消防行业鉴定指导中心对被报名考试系统抽中的考生开展考试资格复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复核范围及方式:针对线上核查通过的考生,考核当天我站将对被消防行业鉴定指导中心报名考试系统抽中的考生开展现场复核;收到线下抽查电话或短信通知的考生,须于考试当日携带全部报名材料原件及相关佐证材料至鉴定站完成现场复核。

(二)复核内容:现场核验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承诺书原件等材料,同时可通过电脑或手机核查相关证明材料真伪性。

(三)复核处理

1、未按要求到场复核、材料核验认定造假、核查后不满足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禁止参加考试,已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2、现场核查材料不全的考生签署鉴定容缺鉴定告知书可先行参加考试,但需在5个工作日内前往鉴定站补齐全部资料;逾期未补齐的,取消成绩并按资料造假相关规定处置。

3、考试现场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身体条件、工作年限不达标或报名信息造假等行为,直接取消考试资格;资料造假考生按《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第七条执行:情节轻微禁考2年,情节严重禁考5年。

我站将持续强化报考资料核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报考造假违法行为,保障鉴定考核公平公正有序开展,请考生提前备齐全部材料,主动配合现场复核工作。同时请广大考生相互监督,发现造假行为可及时向我站反映。

六、鉴定方式

理论机考和线下技能考核采取交叉的方式进行。

(一)理论鉴定:初级与中级理论考核采用机考形式。

(二)技能鉴定:初级与中级技能考核采用线下常规考核形式。

七、证书发放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双科合格的考生,鉴定站将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资格证书。如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时效性顺延。考生可在相应批次鉴定结束一个月后登录“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zscx.osta.org.cn)查询证书。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诚信报名,认真研读《报名指导手册》(附件),一次性将真实、有效、清晰、完整的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明、申报承诺书等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争取一次性通过审核。

(二)鉴定当天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鉴定站检录,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能进入考场,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除准考证、身份证外,其他携带物品一律存放在储存室内,不得带入考场;未按时参考属弃考行为。

(三)参加鉴定考试时,请广大考生预先查看鉴定设施设备完好性,如有发现设备故障无法正常操作时,请现场及时提出,鉴定考试完成后提出将不予受理。

(四)凡在鉴定过程中发现考生冒名顶替、扰乱考场秩序不遵守考场纪律等违法违纪行为,将取消鉴定成绩,按规定严肃处理,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为维护考场秩序与考试公平,参加考试禁止携带任何电子设备入场,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眼镜、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以及具备通讯、存储、录音、录像等功能的其他电子设备;若已携带,须在入场前主动存放在储存室,携带进入考场将按违规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生须提前竖向A4纸布局打印完整准考证,并仔细核对信息,严禁缩小、涂改准考证等操作,以免无法识别影响考试进度。

(七)对未缴费、弃考考生不再实行禁考处理。考生一旦弃考,所缴考试费用不予退还。请广大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考试安排,按时参加考试,共同维护考试资源合理使用,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八)因鉴定站电话业务咨询量较大,若咨询电话占线时可尝试重复拨打电话,也可到服务大厅现场咨询。非紧急事项可通过发邮件到官方邮箱留言,收到邮件后将及时进行回复。

郑重声明: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未与任何培训学校、机构开展合作,也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协助开展培训、鉴定、售卖资料等工作,所有以鉴定站或消防部门名义推销的均为虚假信息,凡是承诺可插队、包通过、包拿证、可提前安排鉴定,均为不实宣传,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八、联系方式及地址

单位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厦门分站);

单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西路45-1号;

咨询服务电话:0592-3660260(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邮箱:xmxfjdz@163.com。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厦门分站)

                                                                                     2026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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