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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三明分站)2026年10月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2026-10-08 来源:消防安全教育资源网

按照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10月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人数

本批次共计划鉴定577人,其中初级消防设施监控操作1人,中级消防设施监控操作549人,中级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27人。

二、报考流程

补考报名时间:10月1日至3日;

缴费时间:10月5日至9日15时;

考核日期预选时间:10月9日至10日;

打印准考证:10月11日起;

考试时间:10月16日至3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方式

(一)首次报名

考生可通过“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官网”、“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网”以及“南京训练总队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报名。相应报名资料要求见《报名指导手册》(附件1)。

(二)补考报名

每月1日至3日、16日至18日为补考报名时间。具备补考资格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补考报名,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补考。

四、缴费提示

(一)缴费方式

1.通过报名审核的人员通过“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进入“财政电子票夹”栏目查询获取本人手机号关联的本次鉴定的财政电子票据及电子缴款书进行缴费(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2)。如在“财政电子票夹--我的缴款书”内未查询到缴款码的考生请在附件3内查询。

2.根据查询到的缴款码进行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①进入支付宝--市民中心--更多服务--非税代缴,或首页搜索“非税代缴”输入缴款码进行缴款。

②进入微信--城市服务--政务综合--非税缴款,或“城市服务”页面搜索“福建非税”输入缴款码进行缴款。

3.发票开具:凭电子票据号码,访问“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或福建省财政厅网站(https://czpj.czt.fujian.gov.cn:8091/billcheck/html/index.html?q=0.0.2#/home)“电子票据查验下载”专栏下载。

(二)缴费注意事项

缴费系统与报名系统中缴费状态存在一定的时间差,缴费时间截止后将统一在报名系统内更新缴费状态。考生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鉴定。

温馨提示:请考生认真核对开票名称,缴费后不可更改发票名称,因考生自身原因缴错费用或未能参加鉴定的不能予以退费。

五、资料抽查

为提升审核质效,切实维护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求,依据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标准,我站将对已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开展考试资格抽查复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复核范围及方式:针对线上核查通过的考生,考核当天我站将按一定比例开展现场复核;收到线下抽查电话通知的考生,须于考试当日携带全部报名材料原件及相关佐证材料至鉴定站完成现场复核。

(二)复核内容:现场核验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承诺书原件等材料,同时可通过电脑或手机核查相关证明材料真伪性。

(三)复核处理

1、未按要求到场复核、材料核验认定造假、核查后不满足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禁止参加考试,已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2、现场核查材料不全的考生签署鉴定容缺鉴定告知书可先行参加考试,但需在5个工作日内前往鉴定站补齐全部资料;逾期未补齐的,取消成绩并按资料造假相关规定处置。

3、考试现场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身体条件、工作年限不达标或报名信息造假等行为,直接取消考试资格;资料造假考生按《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第七条执行:情节轻微禁考2年,情节严重禁考5年。

我站将持续强化报考资料核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报考造假违法行为,保障鉴定考核公平公正有序开展,请考生提前备齐全部材料,主动配合现场复核工作。同时请广大考生相互监督,发现造假行为可及时向我站反映。

六、鉴定方式

理论机考和线下技能考核采取交叉的方式进行。

(一)理论鉴定:初级与中级理论考核采用机考形式。

(二)技能鉴定:初级与中级技能考核采用线下常规考核形式。

七、证书发放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双科合格的考生,鉴定站将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资格证书。如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时效性顺延。考生可在相应批次鉴定结束一个月后登录“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zscx.osta.org.cn)查询证书。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诚信报名,认真研读《报名指导手册》(附件),一次性将真实、有效、清晰、完整的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明、申报承诺书等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争取一次性通过审核。

(二)鉴定当天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鉴定站检录,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能进入考场,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除准考证、身份证,其他携带物品一律存放在储存室内,不得带入考场。未按时参考属弃考行为。

(三)参加鉴定考试时,请广大考生预先查看鉴定设施设备完好性,如有发现设备故障无法正常操作时,请现场及时提出,鉴定考试完成后提出将不予受理。

(四)凡在鉴定过程中发现考生冒名顶替、扰乱考场秩序不遵守考场纪律等违法违纪行为,将取消鉴定成绩,按规定严肃处理,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为维护考场秩序与考试公平,参加考试禁止携带任何电子设备入场,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眼镜、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以及具备通讯、存储、录音、录像等功能的其他电子设备;若已携带,须在入场前主动存放在储存室,携带进入考场将按违规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生须提前竖向A4纸布局打印完整准考证,并仔细核对信息,严禁缩小、涂改准考证等操作,以免无法识别影响考试进度。

(七)对未缴费、弃考考生不再实行禁考处理。考生一旦弃考,所缴考试费用不予退还。请广大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考试安排,按时参加考试,共同维护考试资源合理使用,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八)因鉴定站电话业务咨询量较大,若咨询电话占线时可尝试重复拨打电话,也可到服务大厅现场咨询。非紧急事项可通过发邮件到官方邮箱留言,收到邮件后将及时进行回复。

郑重声明: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三明分站)未与任何培训学校、机构开展合作,也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协助开展培训、鉴定、售卖资料等工作,所有以鉴定站或消防部门名义推销的均为虚假信息,凡是承诺可插队、包通过、包拿证、可提前安排鉴定,均为不实宣传,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九、联系方式及地址

单位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三明分站);

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城南镇郏家坊71号;

咨询服务电话:0591-6683997(工作日:8:30-11:50、14:30-17:30);

邮箱:fjxfjdzsm@163.com。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三明分站)  

                                                                                                                       2026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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