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逾期未缴费等因素影响,我站2024年10月批次实际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计划人数,拟进行名额增补,现将有关计划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补人数
本批次续增中级监控方向3000人,维保方向800人。
二、增补流程
(一)缴费时间:9月18日-9月24日16时;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25日起;
(三)考试时间:2024年10月19日-2024年10月31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日期为准,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考试前半小时到场检录后进入待考区等候)。
三、注意事项
(一)系统将根据考生排名次序优先对预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报名成功短信提示,提醒考生报名成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
(二) 缴费方式:
1.通过报名审核的人员通过“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进入“财政电子票夹”栏目查询获取本人手机号关联的本次鉴定的财政电子票据及电子缴款书进行缴费(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1)。如在“财政电子票夹--我的缴款书”内未查询到缴款码的考生请在附件2内查询。
2.根据查询到的缴款码进行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①进入支付宝--市民中心--更多服务--非税代缴,或首页搜索“非税代缴”输入缴款码进行缴款。
②进入微信--城市服务--政务综合--非税缴款,或“城市服务”页面搜索“福建非税”输入缴款码进行缴款。
3.发票开具:凭电子票据号码,访问“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或福建省财政厅网站(https://czpj.czt.fujian.gov.cn:8091/billcheck/html/index.html?q=0.0.2#/home)“电子票据查验下载”专栏下载。
(三)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鉴定,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鉴定的不能予以退费。考生可在考试缴费阶段自行选择考试形式,缴费截止日期结束后考试形式不可更改,请各位考生多加注意。
(四)续增考生的考试时间将由系统随机进行分配,请考生在收到打印准考证的短信后(缴费截止后发送)及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时间准时参加鉴定考试。
(五)考生打印准考证时请尽量选择横向布局打印整张A4纸,准考证上二维码严禁进行缩小、涂改等操作,以免影响考试进度。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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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1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2 重庆站关于续增2024年11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3 浙江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1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4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调整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资料审核机制的公告
5 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11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7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4年11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续增公告
8 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1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赵老师许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