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费范围:2024年8月-2024年12月逾期缴费考生。
二、根据2024年7月24日发布关于《河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调整鉴定考核费缴纳方式的公告》以下三种情形不予退费:
1、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
2、经现场核验发现报名资料造假、考试作弊等原因不能考试的;
3、因考生个人原因缴费有误的。
三、退费流程:请考生填写《退费接收确认表》(详见附件1),并于2024年11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jdzcw1@163.com。逾期不再受理退费!
另:有考生在其他时间段提前发送退费接收确认表的请重新发送,最终退费信息以本次为准!
四、未在本次退费时间内的考生,后续将尽快安排。请关注河北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微信公众号。
五、温馨提示:广大考生请务必关注报名网站(河北站)考试公告,按时缴纳考试费用,逾期缴费不能考试。
六、联系电话:0311-85867617(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河北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11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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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南消防鉴定站关于续增2025年7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2 重庆站关于续增2025年7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3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5年7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续增公告
4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三明分站2025年7月份批次考生缴费公告
6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我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的公告
7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对王某光等5名考生禁考的公告
8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厦门分站2025年7月份批次考生缴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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